2024年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整理了2024年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原则、学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考生参考。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合法性和顺利开展,保障学院及考生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并结合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为学院对外公布招生政策、要求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院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及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8号,邮政编码:300384
(五)学院简介: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由天津商业大学与天津摩根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办学,经过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独立学院,学制四年。
学院主要培养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的人才,同时也涵盖了文学等学科。目前,学院设有思政与基础课程教学部、经济贸易系、外国语言文学系、工商管理系、会计系、影视与舞蹈系及艺术设计系等教学单位。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依据主管部门的政策,制定学院的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并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设有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招生事务。同时,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并结合社会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及办学条件,编制详细的分省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时向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报送,并向社会公开。
为应对不同地区考生的数量波动,学院将预留最多1%的招生计划,用以调整不同地区的生源分布。
学院目前提供24个招生专业,其中包括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英语、日语、商务英语、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舞蹈表演、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等15个专业按照具体专业招生。
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饰品设计、公共艺术、动画6个专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录取政策和本章程中规定的要求。主要依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填报志愿,并综合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择优录取。
第八条 在招生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对于非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执行。所有已进入档案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无条件录取。
第十条 在安排专业时,学院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要求,将考虑是否达到第二专业的标准,依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若所有志愿已满且考生服从调剂,学院将随机安排至未满员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将视为退档处理。若考生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成绩依次比较。
第十一条 对于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将按照其所在省(区、市)的政策进行加分并依据规定进行录取。
(一)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将根据“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必须满足学院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根据相关省(区、市)发布的具体办法进行。
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区、市)的专业统考,并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在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或考生所在省(区、市)没有明确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好的考生。若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完全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成绩。在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当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区、市)的专业统考,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将根据专业课成绩进行排序。若成绩相同,优先考虑文化课成绩。若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此外,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米,女生身高≥1.62米;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
此类专业不需要专业考试,录取依据文化课成绩,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比较。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相关卫生、残联等部门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不符合健康标准的考生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除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科目为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科目为英语或日语外,其他专业不限定外语科目。学院提供英语和日语为公共外语课程。
第十六条 学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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