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湘潭大学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湘潭大学的招生章程,主要涵盖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标准、学费、奖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信息,下面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湘潭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地点:湖南省湘潭市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代码:10530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条 学校授予学历证书的名称为“湘潭大学”,学位证书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该证书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授予。
第四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及相关纪律要求,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属于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与湖南省和教育部共同建设。学校设有多个世界一流学科,4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等。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包括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艺术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负责决定招生规模及政策等重大事项;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日常招生实施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与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全程监督招生过程,确保工作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执行,未与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合作进行招生,考生如遇到涉及“内部指标”的虚假宣传,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第十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学校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第十一条 湘潭大学2024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需求、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合理制定,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学校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制定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将预留不超过总计划1%的名额,用于调剂各地生源不平衡的情况,预留计划将按统一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学校的招生专业选科要求;非改革省份的考生须符合学校的文理科要求。具体的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选科要求等详细信息可参见《湘潭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各省的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将在该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后执行。
第十五条 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一般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可选择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作为公共外语进行教学。学校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没有性别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必须合格,未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考生将不被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包括北京、上海、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广东等省份)将依据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具体要求详见《湘潭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他省份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并依据各省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提档比例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平行志愿的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承认各省的高考政策性加分,且加分总值不得超过20分。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到完成计划。如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生源仍不足,则按照相关规定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未完成计划,也将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我校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将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的成绩顺序排序,依次录取。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退档。
第二十一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将按照各省发布的改革方案和办法执行,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的招办公告为准。进档考生将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下,根据投档成绩进行排序,若成绩相同,则按照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如下:若考生的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则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1. 若考生所在省已明确综合成绩计算规则,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也相同,将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2. 若省级未明确综合成绩计算规则,则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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