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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周口文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30 11:06:02

2024年周口文理<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周口文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办学类型招生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详细信息,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周口文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相关的高考招生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进行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周口文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51,河南招生代码:6364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校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周口大道5号

第九条 毕业证书学校名称:周口文理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及实施细则,监督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并决定相关招生事宜。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科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实施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严格执行责任制,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394-6113650。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设置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数量执行,计划发布渠道包括: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二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等途径公开。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音乐表演、歌舞表演、书画艺术、广告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社会体育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软件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早期教育等19个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普通专业录取:按照“平行志愿”规则,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若填报的专业已满且不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第十六条 艺术类和体育专业录取规则: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则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1. 艺术类:考生文化和专业分数均需达到省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线。音乐表演、歌舞表演、书画艺术、广告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专业按照专业主科成绩排序,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

2. 体育类:考生文化和专业分数必须达到省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按体育成绩排序,若体育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将统一以英语进行教学,文理兼收,且无性别比例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遵守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并办理请假手续。未按时报到且未请假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入校后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不当行为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有关学费政策文科类学费为37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为42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为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六人间为700元/生·学年,八人间为400元/生·学年。教材费为800元/生·学年(按实际费用结算)。

第二十一条 学校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全方位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三档),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学校还设有校级助学金及综合奖学金,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任何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

第二十二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文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考生应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避免受骗。

第二十四条 如本章程与国家及上级政策有冲突,以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周口文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科。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校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周口大道5号

招生热线:0394—611366661136686113616

邮政编码:466000网址:http://www.zkwl.edu.cn

电子信箱:8696666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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