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方面的详细信息,旨在为考生提供帮助。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标代码13762,英文名为“Fuzhou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and Trade”;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学校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第一学年在滨海校区,第二至第四学年在长乐校区,具体报到地点以学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三条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高等院校,属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及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也是福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培育单位。学校获得了多个荣誉称号,包括“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并被评为“福建省文明校园”和“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等。
学校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拥有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大数据学院等多个二级学院,提供4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经、管、艺、工、教、理等学科,致力于实现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目标。
第四条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经过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并会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具体招生计划执行。
第三章 专业要求
第五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报考外语语种,但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使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选择该专业。
第六条 学校的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已填报相关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相应项目的考生将不能被录取。
第七条 体检要求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
第八条 录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准则,主要依据全国高考成绩,考生需符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并满足各省(区、市)相关报考条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普通类考生的录取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调配。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根据当地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对于进档的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差,采用“分数优先”方式进行录取。若分数相同,学校根据各省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果仍然相同,将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优先录取。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退档。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依据各省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成绩。考生需参加相关艺术类别的省级统考,且文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不得低于所在省的本科录取控制线。在福建省,艺术类考生按照综合分进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若分数相同,将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加分政策进行录取,并在加分后成绩基础上确定专业。
第十二条 如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学校将根据各省招生部门的降分录取政策进行适当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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