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与投档比例
本文汇总了2025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政策、身体健康要求等方面的信息。以下内容供考生参考,若有变化,以学院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录取工作将秉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及透明程序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进行,并遵守本章程所述的具体要求。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将是主要的录取依据,同时也会全面评估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素质。录取过程接受各方监督,包括省级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公众。
第十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时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分数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对于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的录取将依据分数高低排序,先按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的分数未达录取要求,则会转至第二志愿,依此类推,直到最后一志愿。如果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且考生服从调剂,则将根据调剂情况调整至未满员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辽宁、河北等省(区、市),招生录取将遵循各省发布的改革方案及相关规定。考生必须符合该地区的选考科目要求。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的具体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天津市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主要依据考生的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进行录取,并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如果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将优先比较语文、数学成绩,分数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录取将依照教育部及相关省(区、市)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那些获得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等荣誉的考生。文史类考生将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则依次比较数学、外语和语文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如有省份的特殊规定,则按该省份的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将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首先确认文化课成绩达到该地区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按照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该省艺术类无明确录取要求,将综合考虑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如果出现同分情况,将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第十七条 录取专业的身体健康要求将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范进行。
第十八条 本学院所有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学院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录取名单后,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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