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春季招生与职教高考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5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春季招生及职教高考的相关章程,主要涵盖了学校简介、招生专业、计划人数、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内容,以下为详细信息,供各位考生参考。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招生章程(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意见,结合《云南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2〕7号)及《云南省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确保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与监督
第六条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所有录取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与要求。
第七条 学校教务科是负责招生工作具体执行的部门,所有招生录取的日常事务均由其操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
第八条 学校纪检科将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第九条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需求,制定2025年春季招生计划,经过学校领导审批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并通过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将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进行,严格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各项流程透明。
第十一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若出现相同分数的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数学及其他科目成绩,最终确定录取顺序。若所有科目成绩相同,则按同分处理。
第十二条 若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零,将无法参与春季招生的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同时,根据医学类专业的特殊要求,若考生存在以下健康问题,将不予录取:
(一)存在《体检指导意见》中列明的六大类疾病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三)单眼失明且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考生,不建议报考医学类专业。
(四)听力问题严重的考生,尤其是双耳听力低于3米或单耳全聋,亦不建议报考医学类及相关专业。
(五)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等问题的考生也不宜报考医学类专业。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若未能通过,将根据情况处理,严重者可能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考生可于2025年5月10日前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录取结果,学校将于录取期间办理相关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和红河州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收费项目 | 单位 | 标准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备注 |
高等职业教育学费 | 元/生/学年 | 5000 | 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 | |
公寓四人间住宿费 | 元/生/学年 | 1000 | 云计收费〔2001〕799号 | |
公寓六人间住宿费 | 元/生/学年 | 600 | 云计收费〔2001〕799号 | |
宿舍住宿费(八人间) | 元/生/学年 | 450 | 云计收费〔2001〕799号 | 带卫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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