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指南
本文介绍了2025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相关章程,内容涵盖学校基本信息、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以及录取规则等,详细情况请见下文。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学校)2025年度的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条 学校在高职单招工作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各方监督,包括纪检监察机构、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代码:13266
邮政编码:430212
第七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校已成立高职单招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有招生专业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高职单招的全面工作,包括招生政策研究、招生专业与计划的确定、实施方案的制定及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九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高职单招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 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2025年学校将设置4个高职单招专业,总招生计划为400人,具体的分专业计划见下表。
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确保不超额录取。若报考人数变化,学校可在总计划范围内调整各专业的招生人数。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3月29日,通过审核的考生可到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领取准考证。已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需在3月29日前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审核,逾期提交将无法享受相关加分政策。
第十四条 本次单招考试包括“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3月30日(文化素质测试:上午9:00—10:30,专业知识测试:上午10:30—11:30,专业技能测试:下午13:00开始)。
第十五条 考试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文化素质测试总分为200分(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200分(包括专业知识测试60分、专业技能测试140分,其中包括心理测试20分)。总分为400分。
第十六条 对已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时,可享受职业技能测试部分的加分。技师证书加80分,高级工证书加50分,中级工证书加30分,直到满分。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要求及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生源不足,将不进行征集或调剂。在同分考生中,首先按文化成绩排序;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依次排序,若依然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
第十八条 4月10日前,学校将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招办并完成录取手续。拟录取的考生无需参加后续的普通高考、技能高考或其他考试,且学校不接受退档申请。
第六章 收费与资助政策
注:1. 本次单招考试报名费为200元/生,考生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2. 学生入校后的其他费用按在校生标准收取。
第二十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我省及国家的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对于大二及以上年级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须全日制在校学习,享受与普通高考和技能高考考生相同的待遇。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将获得由学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第二十二条 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也不允许转专业,特殊情况下,如需转专业,可在学校规定的单招专业范围内进行转换。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的考试和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作公正、公开、透明。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3225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会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处理招生事务,且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考生和家长应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学校将依法追究以“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组织考前培训等活动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与学校之前发布的相关规定如有冲突,应以本章程为准;如与国家或上级政策不一致,应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相关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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