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提供了2025年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基本信息、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及录取政策等内容,以下为具体细节,供大家参考。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六章 录取程序
第三节 录取备案流程
第七章 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九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十章 学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春季高考的招生与录取工作,保障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院校代码:12953
第五条 校址: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邮政编码:510630
江门校区: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连荷路25号;邮政编码:529090
第一学年在江门校区,第二和第三学年在广州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要求录取的学生,在完成学业并取得规定学分后,将获得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则根据情况颁发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实施招生章程、计划和办法,同时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成员包括校领导和纪检监察人员,负责监督招生过程。录取期间,还将成立专门的信访组,处理考生及家长的投诉与申诉。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包括“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试招生,具体的招生计划及要求将在《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参加“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需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的通知》中的相关条件,并报考2025年广东省普通高考及参加1月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具体专业要求请参见《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必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并参加2025年广东省普通高考及获取相应的技能证书。
详细的专业要求请参见《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录取程序
第十七条 本校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依据考生成绩进行录取,并综合考虑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八条 本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依学考录取”按普通类进行录取,根据考生的学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满足专业要求的前提下,优先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将依据考生的排名、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3+证书”考试招生将根据考生文化科目考试成绩的排名从高到低录取。优先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成绩相同,则根据排名顺序进行录取,进一步参考专业相关性进行优先考虑。
第三节 录取备案流程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提交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将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相关指导文件执行。对于身体有残疾的考生,若其能自理生活并满足所报专业的要求,将根据相关标准正常录取。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施阳光工程,确保招生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发布招生政策、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以及考生咨询途径等内容,以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注册和缴费,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需要提供有效的高中或同等学力的毕业证书,未能提供的将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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