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方案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5年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主要涵盖学校概况、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等内容,以下为详细信息,供您参考。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四川省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049;主管部门:雅安市人民政府
第四条 学校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立;学历证书: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和平中路1号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130号
第六条 本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自律与社会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招生“阳光工程”实施。
第七条 学校设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四川省招考委及教育厅相关政策,研究并执行高职单招的相关决定。
第八条 学校将设纪检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全过程监督高职单招的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通高中类和中等职业学校类,具体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的录取工作将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遵循四川省的加分政策,录取依据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
第十二条 在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将按照四川省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未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会根据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将被退档。因考生主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空缺计划,我校将不再递补录取。
第十四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确保考生的健康状况符合所选专业的学习要求。
第十五条 已被投档的考生,若决定放弃录取资格,应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考生需亲笔书写放弃录取申请书,并由家长签字确认后拍照。
(二)考生持身份证正面拍照。
(三)将以上两张照片发送至邮箱:1294957793@qq.com,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3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能更改录取信息,且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的相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依据规定,并按照自愿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收取。
第十七条 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被录取的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报到,除非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会进行新生复查,若复查不合格,学校将按相关招生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邮政编码:625100
招生咨询电话:0835-2241840、2229044(传真)
招生网址:https://zs.ya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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