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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齐鲁理工学院高职招生章程

大学生必备网 高职单招 2025-07-20 15:50:03

2022年齐鲁理工<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高职单独<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和综合<a href=https://www.211g.cn/tag/pingjia.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评价</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篇文章整理了齐鲁理工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以下为具体细节,供各位参考。

齐鲁理工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的疫情防控情况及我校的具体情况,齐鲁理工学院将于2022年开展部分专业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齐鲁理工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二)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媒体、考生及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

齐鲁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3998

(二)校址

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邮政编码:250200。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有朋路105号,邮政编码:273100。

(三)办学类型

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四)办学层次

本科教育

第三章  组织管理

(一)齐鲁理工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计划,并讨论重大招生事务。

(二)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具体执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事务的组织和实施

(三)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  报考要求与条件

(一)我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职毕业生及社会考生,社会考生需持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则面向山东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考生需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方可参与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应在2021年12月27日至31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进行报考,并选择我校及意向专业。选择单独招生的考生需依据春季高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与之匹配的专业,并可选择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同时,考生还需按规定时间在我校官网支付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三)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五章  招生计划

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2年我校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60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为4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00人。

第六章  考试安排

(一)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定于2022年3月1日,具体考试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1. 单独招生

考试形式为“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综合考核(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230分,文化素质考试占200分,均按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定于2022年3月1日进行,具体形式及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措施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我校单独招生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中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我校认可,按实际得分计算总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统一安排技能测试,时间为2022年3月6日至20日,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取最佳成绩计算入总分。

2. 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采用“综合素质评定+素质测试”的方式。

(1)考生的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我校考核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75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最高分100分),我校考核成绩占40%(最高分100分)。我校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其中,综合素质评价占考核成绩的5%,素质测试占95%。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成绩(政治、语文、数学等科目合格数按比例换算)×60%+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成绩)×40%]×7.5。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分析考生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最后赋分。

学校将自行组织测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专家组将依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制定考试内容和标准。

第七章  录取原则

(一)录取依据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实施学校自主招生,秉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规则

1. 根据综合成绩专业排序,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2. 为确保生源质量,依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设定合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果计划未满,将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调整专业计划,并报省招考院审核批准后实施。未完成的单招计划可转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

3. 专业有面试或签约要求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要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运动专长、退役士兵和技能类考生,将单独设立计划并单独录取

4. 预录名单将根据考试成绩专业要求进行制定,提交学校审批。

5. 预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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