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院校库 > 招生章程 > 普通高考

2024年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指南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04 10:32: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xi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西安</a><a href=https://www.211g.cn/tag/waiguoy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外国语</a><a href=https://www.211g.cn/tag/daxu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大学</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介绍了2024年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性质、招生要求、录取标准、收费情况、奖助学金等多个方面的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旨在为广大考生提供有用的参考。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名:西安外国语大学;办学地点:陕西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第三条 学校概况: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早期设立的四所外语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外语专业设置最齐全的高校,也是国家西部地区重要的外语人才培养基地,陕西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并有免试推荐优秀本科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第四条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学校层次:本科,且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学历和学位:完成规定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教育部认证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授予西安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落实招生政策,统筹管理招生工作,并对重要招生事项进行研究决策。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招生委员会决策,管理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实际情况,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及质量、历年招生计划等因素,制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招生部门公布

学校预留部分计划,最多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均等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将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循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的录取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综合德、智、体、美等方面指标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的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投档,并按投档成绩录取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将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

在未实行综合改革省份学校将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若成绩相同,则按外语、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的优劣排序。

实行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要求执行专业选考科目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和选考科目成绩排序。

第十六条 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艺术专业课统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顺序志愿投档批次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非第一志愿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批次未完成计划时,也会进行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学校与西北政法大学开展“德语+法学”和“俄语+法学”联合培养项目,学制四年。学生第一、二年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习,第三、四年在西北政法大学学习。完成培养方案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西安外国语大学的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学校与延安市实施定向就业的“公费师范生”计划,招收英语专业的考生。该计划面向陕西省生源,毕业生将定向到延安市各区县工作。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招生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外语要求:英语语种专业仅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考生体检要求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费和住宿费按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资助包括: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特别困难3800元)。

学校还提供校内奖学金(1000-3000元/生/年),并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学生增加实践经验。

社会资助包括校友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金额为3000-6000元/生/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招生,任何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zszc/ptgk/39270.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评论底部广告位

211高校网

http://www.211g.cn/

统计代码 | 豫ICP备2023023261号-1

Powered By 211高校网 大可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墨鱼部落格友情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