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威职业学院招生指南
本文整理了2024年武威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相关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希望能够为考生提供帮助。
2024年武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武威职业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立
第八条 学制:三年制高职(专科)
第九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完成学业并通过相关考试后,学校颁发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武威职业学院。学生的毕业信息可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担任双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主持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审议招生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招生政策的制定、宣传以及录取工作;依照《武威职业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武威职业学院院务会议议事规则》审批招生工作事宜。
第十二条 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实施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模式。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年度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并结合甘肃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目标和往年分配的计划,经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讨论制定年度招生计划。计划审核通过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将向社会发布该计划。
第十五条 考生的体检要求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具体而言,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未满足所报专业的录取条件,但服从专业调剂且有空缺专业,则会根据情况调剂。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会被退档。
第十七条 若有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将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优先录取符合优先条件的考生;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根据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领导小组的决议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会遵循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理涉及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情况,所有录取和专业分配将依据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执行。
第十九条 专业报考要求:
非英语语种考生需谨慎报考。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涉及犯罪,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务。对冒用武威职业学院名义进行不法招生或宣传活动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将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并设立多项校级资助项目:
(一)国家资助项目:
1.国家奖学金:奖励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每年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每人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及专科生提供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年每人3300元。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贷款,本专科生的最高贷款额度为每年12000元。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于应征入伍的学生,提供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补偿和代偿金额根据实际缴纳学费执行,最高不超过每年12000元。
(二)学校资助项目:
1.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助学收入。
2.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暂时无法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将采取措施帮助其解决困难。
3.学校奖学金:从学校收入中提取设立奖学金,每年每人奖励1000元,鼓励学生勤奋学习。
4.学校助学金:设立助学金,补贴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每年每人1000元。
5.临时困难补助:设立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在校期间遇到突发困难的学生,帮助其渡过难关。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体检或专业要求不符合,或存在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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