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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招生指南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8-05 11:24: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hube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湖北</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anka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健康</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inx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信息</a>

本文为大家提供了2024年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标准、收费情况、奖助学金政策学校位置等信息。以下是具体内容,希望能为各位考生提供有用参考。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推动“阳光招生”工作,实施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学校代码:C612,地址位于湖北省咸宁市梓山湖生态新城桃源大道66号,邮政编码:437000。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制:三年。办学性质:民办高等院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学校开设21个专业,具体包括: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康复工程技术健康管理、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医学营养、社会体育健康数据管理与服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等。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管招生工作,主要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审批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录取规则、审定宣传资料,处理考生申诉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招生工作。

第七条 成立招生监察小组,监督招生计划的执行、招生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录取过程的规范性及信息公开等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与方法

第八条 学校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结合各省份的高考人数、考生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生源状况,审核并确定各地招生计划,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公开发布

第九条 若因考生报考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招生委员会将进行集体研究,待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相应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采用“学校负责、省(区、市)招办监督”的管理模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估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上录取,严格依据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分数线及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按照投档规则,档案投递到学校的考生,将依据省(区、市)制定的录取政策进行录取学校设置专业分数的差额,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有分数加减政策省份,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若考生成绩相同,将按语文、数学成绩及其他科目逐一排序;在传统高考省份,将按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科目成绩进行排序;湖北省技能高考考生将根据文化课与技能成绩排序。若仍存在并列情况,将综合评定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原则上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提供专业调整机会,学生入校后可申请调专业一次。

第十六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标准,遵循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入学后进行复查。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所有新生将统一进行英语教学。

第十八条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一旦确认录取,将不可更改专业或退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校为优秀学生设立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及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此外,学校还设有院级奖学金(400元/年~2000元/年)。

第二十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2200元/年~4400元/年),并可根据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有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 新生需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按照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收费标准将依据湖北省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涉及学费和住宿费等。

第二十四条 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证书上将注明“湖北健康职业学院”以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字样。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梓山湖生态新城桃源大道66号

邮政编码:437000

电话:0715-8618699 8618969 8618399

传真:0715-8618699

网址:http://hbjk.chunlaiedu.com/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委托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本章程与国家或地方政策不符,应以国家或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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