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财经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重庆财经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政策、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校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财经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切实保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结合重庆财经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成立时间与批准单位:重庆财经学院(前身为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11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被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应用型高等教育转型试点高校,2020年转设为独立本科高等院校,并于202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办学层次:本科
国标代码:4150013590
办学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尚文大道906号
邮政编码:401320
学校官网:http://www.cfec.edu.cn/
招生邮箱:zsjy@cfec.edu.cn
招生电话:023-88968678,88968679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006.66亩,已建成的教学和科研楼宇面积达32.49万平方米,教学及科研设备总值为6421.22万元。
第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所有课程并通过考试,符合毕业要求的,将授予国家承认的重庆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学生,还将获得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的招生政策,公平公正地制定招生计划,考虑各省的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及就业形势,并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行分省分专业的招生。具体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录取批次等以各省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学校会预留部分招生计划以解决生源不平衡的问题,这部分计划占总计划的1%。
第五条 2024年学校设置44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专业采用大类招生,入学后按大类分流,相关大类及其包含专业如下:
计算机类(包括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其他专业继续按专业进行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请以各省招考主管部门发布的内容为准。
学校还与企业合作,共建部分专业并探索新的培养模式,包括以下专业:计算机类、人工智能、软件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金融科技、会计学,具体详情可查阅学校官网。
第六条 学校与西班牙拉科鲁尼亚大学联合培养的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4+0”模式招生。该专业仅接受有相关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考主管部门的要求,公正、公开、透明地进行招生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所有考生,无论是应届生还是往届生,均平等对待,且不限制性别比例。
第八条 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学校承认各省招考部门对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并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含加分)进行专业安排。
第九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再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情况下,学校会根据各省招考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依据是投档成绩的高低及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果分数相同,按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名次;如无排序规则,则理工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文科考生则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且其成绩未能达到所选专业的要求,将被退档;若考生同意调剂,将依据相关省级规定将其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要求按1:1比例进行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二条 在有选科要求的省,考生必须选择与招生专业要求一致的科目,学校按各省的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的成绩将依据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和录取。
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进档考生将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成绩相同,首先比较专业成绩,若依然相同,则按文化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排序。
在文化专业双上线的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50% + 联考专业成绩/联考专业总分×300×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四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课程。
第十五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规定。若有专业特殊要求,具体情况请参阅所在省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收费及其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依据国家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准执行,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根据专业的不同,普通类本科学费标准为15000元或1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8000元每年;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35000元每年。
住宿费标准为:2800-4000元每年。
第十七条 若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住宿费将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相关规定退还,学费退还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如无法按时到校,需提前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若不合格,学校将按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如发现高考录取信息有虚假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优秀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学校的各类奖学金。
第二十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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