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整理了2024年重庆三峡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及学校地址等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重庆三峡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2. 院校国标代码:4150010643
6. 学校成立及批准情况:学校创办于1956年,1994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21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
7. 办学条件与社会声誉:学校占地近3000亩,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超过3亿元,馆藏图书近200万册,电子图书189万种。设有61个本科专业,涵盖9个学科领域,并具有多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以工学、文学、管理学为主,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与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学生超过2万人。
8. 学位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生将获得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讨论并决定招生相关重大事务。招生就业处作为本科招生的执行部门,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具体招生工作的组织和日常运营。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023—58106893,邮箱:jjjcs@sanxiau.edu.cn。
第五条 2024年,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的详细信息将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发布为准。预留计划将不超过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生源的不平衡,执行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的相关政策。
第六条 学校有两个专业类实行大类招生,分别为土木类(包括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和植物生产类(包括园艺、农学)。大类招生的学生将在入学一年后,根据专业大类的分流方案分配至具体专业。
第七条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该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和住宿费,并获得生活费补助,毕业后将进行定向考核招聘。具体分配及计划人数由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学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要求执行。部分专业对考生的健康有特殊要求,例如化学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不接收色弱、色盲或视觉识别能力差的考生。
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参考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
第九条 英语专业只接受英语语种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要求,但所有本科生将修读英语课程。
第十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德、智、体、美、劳五方面的全面考核,实行择优录取。学校遵循各省的招生政策,接受各省加分及降分条件的认可。
第十一条 对于按顺序志愿投档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按各省规定的投档顺序,择优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直到完成招生计划。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中,学校将遵循各省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需与学校各专业的选考要求一致。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置等级差异。
第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的艺术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并且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比专业成绩,若仍相同,则比外语成绩。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体检,且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控制分数线。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分数排序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先按专业成绩排序,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比文化成绩,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再比外语成绩。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注册按《重庆三峡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到校,须向学校请假,且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14天。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校,除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新生的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入学要求,将视情况进行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入学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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