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指南
本文整理了2024年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考生参考。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0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38号,邮政编码:51065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获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理论及实践教学任务、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要求的,授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证书颁发单位为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退学学生,视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制定招生章程、规定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计划及调整专业方向,并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招生规定,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与录取工作,并处理招生相关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专责处理考生和社会的投诉、申诉事宜。
第十四条 本校招生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本校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要求将依据各生源省(区、市)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本校的运动训练专业与广州体育学院合作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该项目的实验班由普通高考录取,与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招生并独立编班。该班的学生将在完成高职三年阶段的课程,并且符合相应条件时,获得我校的高职毕业证书。经过选拔考试合格后,学生将进入广州体育学院继续学习,符合要求的,最终可获得广州体育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无法转入该项目。
第十七条 本校严格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招生政策。录取原则基于考生的高考成绩,结合德智体美劳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体育类录取分数线,按分类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广东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与高考成绩挂钩,报考我校的普通类(历史类或物理类)或体育类专业,考生需满足各科成绩要求。具体要求根据广东省当年发布的招生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在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会根据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投档规则,结合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的分档录取,按照投档总分排序,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较高的考生。在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基础知识有修习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对于体育类专业的分档录取,在满足专业要求后,依照投档总分优先录取,若分数相同,则按考生的体育类排位排序,优先录取相关基础知识有修习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若考生未被所有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至计划有空缺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校的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相关加分及照顾政策将按照各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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