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本文整理了2024年中南民族大学的招生章程,主要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中南民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日制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政策,结合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南民族大学(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学校标识码4142010524,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多学科综合性大学。学校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第三条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学。
第四条 学校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招生范围涵盖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等多类学生。
第五条 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授予中南民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健康状况合格,方可被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处理重大招生事务。学校还设立招生委员会,提供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预科招生的日常事务,隶属于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文件精神,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区域发展,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计划经国家民委与教育部批准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保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以应对考生来源不均等情况。预留计划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投档规则,设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时,一般调档比例不超过105%。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我校原则上不退档。
第十三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学校会接收其他志愿考生。若仍有缺额,学校将征集志愿。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的加分政策,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能选择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且加分总和不超过20分。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根据生源省的投档成绩排序,若无规定,则按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根据体育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预科班仅招收具有预科报考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若考生成绩相同,按照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等依次比较。
第二十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并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我校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外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或本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需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没有性别比例限制,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规定执行。对不符合体检标准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参与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学生考试的考生,将依据其成绩、志愿及学校计划录取。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zszc/ptgk/434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