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金融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主要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广东金融学院的招生章程,内容涵盖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以及学校地址等方面,详细信息如下,供大家参考。
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五章 录取标准
第六章 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政策
第十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招生工作接受校内外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正、公开。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540
第五条 校址:
校本部: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迎福路527号,邮政编码:510521
肇庆校区:广东省肇庆市星湖石牌,邮政编码:526040
清远校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环城东路北1号,邮政编码:51151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模式:全日制
第九条 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证书:符合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并完成教学计划要求的学生,将获得广东金融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毕业生还将授予学士学位证书。退学学生则视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委员会负责执行教育部及广东省相关政策,制定招生章程与具体实施细则,统筹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根据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并处理日常招生事务。所有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学校将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录取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成立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确保招生过程的公正性,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等事项。
第十四条 学校的招生批次为本科批,其他省份的招生批次按照生源地省份的招生目录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及具体要求以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将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名额,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专业调剂。
第五章 录取标准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作为录取基础,同时综合评估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因素,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为普通类(文科、理科)和艺术类等类别,分别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高考的3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具体要求根据当年招生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及投档规则,适时调整招生计划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只有思想政治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合格,且高考成绩符合最低录取要求的考生,才有机会依据成绩、专业志愿和学校的录取原则,完成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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