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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印刷学院招生指南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8-07 16:40: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beiji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北京</a>印刷<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北京印刷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办学性质、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标准、学费及奖学金政策等重要信息,希望能为考生提供详细的帮助。

北京印刷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印刷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名:北京印刷学院,隶属于北京市,由北京市政府与国家新闻出版署共同建设,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学校设有研究生(含专业硕士)与本科两个层次。类型北京市属公立高等院校,毕业生将获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还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主要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1号,其他校区包括北校区和西校区,分别位于大兴区北程庄路和兴盛街206号。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并择优录取,同时接受各方监督。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的招生事务。

第八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负责实施招生工作的主要机构,承担日常招生事务。

第九条 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的公正与透明。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学科专业设置与毕业生就业情况,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上报相关教育部门,并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对外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将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调节计划,主要用于平衡各地考生的分布及解决相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规定:

1.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

2.按照招生省份的规定和学校招生计划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3.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各科成绩的优先顺序进行比较,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4.对于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学校会参照该省的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专业录取

5.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和地区的招生将按照特殊规则进行。例如内蒙古自治区将实行“1:1”按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6.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1) 校考成绩录取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具体要求如下:

1)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的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

2)参加美术设计专业统考合格。

3)必须通过校考,且根据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4)若校考录取名额未满,将依据校考成绩排序,允许部分文化课成绩达到85%以上的考生破格录取

(2) 省统考成绩录取专业包括艺术科技、产品设计、新媒体艺术等。录取标准如下:

1)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统考合格。

3)按照各省招生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7.对于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特殊类别的招生,将遵循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特殊要求:

1. 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需学习英语;没有性别比例限制。

2. 外培类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105分。

3.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盲、色弱考生不能报考特定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学费标准。具体为:印刷工程类等专业4600元/年,艺术专业10000元/年,其他专业4200元/年。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介于750元至1500元之间。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全面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励,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和助学贷款等方式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2600

电话:010-60227871

网址:https://www.bigc.edu.cn/

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bigc.edu.cn/

招生微信:bigc-zsb

邮箱: zsb@bigc.edu.cn

第十八条 如果本章程与上级政策有冲突,以相关法律和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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