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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昌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25 09:58:02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nancha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南昌</a>大<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k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科</a>学<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技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汇总了2024年南昌学科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办学性质、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期望能为考生提供帮助。

南昌学科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的方针,规范南昌学科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推进“阳光招生政策,保障学院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名:南昌学科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三条 学院的标识码:4136013429。

第四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第六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五四大道199号。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制定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执行部门,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并综合考虑各省的高考人数、考生质量以及区域发展等因素,结合学院过往的招生情况,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在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在年度招生总规模内,学院将保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名额,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问题以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难题。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根据各省的考生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且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可做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方案需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各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情可参考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招生公告,或者通过学院招生网站 https://ncuky.edu.cn/zsw/ 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选拔方式,全面考察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发展,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的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谨慎选择专业;各专业不设加试要求;无性别比例限制;不同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七条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并如实填写个人病史。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否则,学院有权进行专业调剂,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对于专业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至未满员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若普通类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分数位次排序,若无位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第十九条 艺术专业依照各省艺术统考成绩录取,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艺术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学院将根据各省的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等依次排序。

第二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各省对选考科目及其他录取要求的规定需参考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告,学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各省的优惠加分政策学院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会予以承认。

第六章 奖学金与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多种资助方式,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学生通过“绿色通道”可按时报到,入学后学院将对其经济状况进行核实,并根据情况提供资助。

第七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院学费按照江西省有关文件执行。文科专业学费为13000元/年,理工科为14500元/年,艺术专业为15500元/年。住宿费为1200元/年。如有变化,将依据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新生,在各省招办批准后,学院将通过邮寄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校,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包括体检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艺术类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复查,若发现未达专业要求或存在代考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为符合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南昌学科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学位授予标准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院地址: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五四大道199号。

邮政编码:332020。

咨询电话:0792-3561556(正常)、0792-3561555(暑假)。

监督电话:0792-3561599。

学院网站:https://ncuky.edu.cn。

第三十一条 若招生政策、办法或收费标准有任何调整,将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院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的招生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部门。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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