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服装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江西服装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内容,具体如下,供参考。
江西服装学院2024年普通招生录取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江西服装学院,办学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103号。
第三条 江西服装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本科高等院校,具备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并且是江西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第五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等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为招生工作的指导、审议及决策机构,重大招生事项需报告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八条 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结合教育部的相关文件以及学校实际情况,考虑到各省(区、市)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就业情况等因素,学校将确定每省的招生计划,经过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会预留1%的招生计划用于处理同分数考生的录取,以及调节各省高考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或查询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具体以志愿填报系统为准。
1. 非高考改革地区,文史、理工类专业的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依照各省默认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名。若没有明确的排序规则,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排序。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若同意调剂,学校将调剂至未满员的专业;若不同意调剂,则会退档。
2. 高考综合改革地区的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考生将在所投档的专业组内,依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根据各省默认排序规则进行排名。没有明确排序规则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顺序。若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若同意调剂,学校将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若不同意调剂,则退档。
3.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原则进行录取。
4. 我校艺术类专业将使用生源地对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录取控制线。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依照各省默认排序规则进行排名,若无明确规则,则依次按艺术专业总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若同意调剂,学校将调剂至未满员专业;若不同意调剂,则退档。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
6. 若本章程与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的录取规则发生冲突,则以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规定为准。
7. 我校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外语授课语言为英语。
8. 招生中不限制男女比例。所有考生需参加体检并如实填写病史,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执行。
9. 对于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国家及相关地区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新生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办法
第十二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为:服装与服饰设计29000元/年;产品设计、美术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28000元/年;文理类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服装设计与工程2900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28000元/年;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纺织工程、财务管理、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255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区块链工程、商务英语23500元/年。
第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若因特殊原因需退学或退费,将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种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校还会根据家庭困难情况提供不同层次的资助。
第五章 学籍管理与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若因故无法按时入学,需向学校申请请假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到校后,学校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若审查不合格,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发现有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有课程并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将颁发江西服装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还将获得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指定的平台上公布。
第十八条 录取通知书将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寄送,考生凭通知书报到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103号;邮政编码:330201;咨询电话:0791-87302688;网站:http://zsb.jif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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