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常州大学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提供2024年常州大学招生章程的详细信息,包括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内容,希望能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招生政策。
常州大学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程序,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的全日制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定向招生计划、南疆单列计划等各类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常州大学(Changzhou University),教育部院校代码为4132010292,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条 常州大学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属于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已形成完善的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并且拥有多层次的科研和社会服务体系。学校设有科教城校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和西太湖校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2468号)两个校区。
第五条 对于在规定学制内完成专业课程并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将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常州大学本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常州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将根据需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本科招生工作组,负责当地的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并协助招生办公室完成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指定。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将实行多方监督机制,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正、透明。招生工作在上级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且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第十条 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及办学条件,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学校将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审核后,将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对外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的预留计划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该计划主要用于调整各省生源的不均衡情况。如需调整招生计划,学校将在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只要符合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均可报考。
江苏省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考生需要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的考生需符合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学校将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定进行招生。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男女比例没有特别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表演、舞蹈表演、体育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体类考试。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高考科目分类(如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进行录取,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将根据当地高考改革的具体方案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学校会相应调整调档比例。如果某些专业的生源不足,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计划的调整。
(一)普通类: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总分、单科成绩排序。
(二)体育类:考生须符合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双重要求,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成绩相同,按专业分和文化分排序。
(三)艺术类: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符合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成绩高低排序,若相同,优先考虑专业成绩。
(四)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五)如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政策不符,则执行所在省的规定;如教育部或省政策发生变化,学校将适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学校将参考其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在调剂时进行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二十二条 所有本科专业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或日语,若未能按时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后,将收到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2024级本科生的学费标准将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常州大学新生入学指南》中公布。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的住宿费用按每人每学年1000元至1500元收费,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查,若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立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多种资助形式,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4485;86330566
招生传真:0519-86330566
招生邮箱:zsb@ccz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9-86330025
招生监督邮箱:jdjc@ccz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cdzs.cczu.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将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及学校官网发布,以最新公布的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如本章程与学校以往的招生政策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有政策作废;如遇国家或上级政策变化,将按最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常州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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