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将为您提供2024年长春人文学院的招生章程,内容包括招生专业、录取条件、收费标准等信息,详细内容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春人文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4年度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及教育部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院校
教育层次:本科
第四条 长春人文学院净月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永安社区博硕路1488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1.学前教育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3.社会工作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5.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7.应用心理学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8.融合教育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9.会计学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12.金融学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13.法学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18.日语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19.商务英语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20.英语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21.俄语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22.护理学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23.康复治疗学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24.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25.翻译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
2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6000元;
28.音乐学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6000元;
29.表演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6000元;
31.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6000元;
第三章 学位证书发放
第六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且成绩合格,本科生将由长春人文学院授予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我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了国家资助项目如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还提供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机会和“绿色通道”等资助方案。
第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入学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资助部门审核后,依据具体情况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外语要求: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科目考生,其他专业不限。
第十条 性别比例: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要求: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的标准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健康体检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各省(区、市)按相关政策执行加分或降分规定;
2.录取比例: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20%内调阅考生档案;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招生计划的100%调阅考生档案。如有特殊规定,按当地要求执行。
3.志愿优先: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人数不足,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专业选择规则:当多个专业志愿的分数相同时,按照生源地成绩排序进行录取;若无明确排序规定,则按照学科顺序依次排序。
5.专业调剂与退档: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满足且愿意调剂,按照分数高低依次调剂;若不愿意调剂或不符合调剂要求,将被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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