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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06 09:54:03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guizho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贵州</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ongy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中医</a>药<a href=https://www.211g.cn/tag/daxu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大学</a>时珍<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贵州中医大学时珍学院招生章程,内容涵盖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详细信息,希望为大家提供帮助。

2024年贵州中医大学时珍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2024年贵州中医大学时珍学院本科招生工作,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贵州省相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贵州中医大学时珍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名称:贵州中医大学时珍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3647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地址:贵州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白龙路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贵州中医大学时珍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流程,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七条 贵州中医大学时珍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招生计划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 贵州中医大学时珍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并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专人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等事宜。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十条 贵州中医大学时珍学院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国家相关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的生源数量、质量、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贵州中医大学时珍学院招生计划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指南招生官网等渠道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我校的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和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第十三条 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规定。色盲或色弱考生仅限报医药类及应用心理学专业;不能准确辨认红、黄、绿、蓝、紫色的数字、字母的考生,限报医学信息工程专业。考虑到医药类和护理类专业的培养及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护理类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报考护理类专业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的具体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五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按照非综合改革和综合改革两种方式进行录取

非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按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的专业志愿全部未被录取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剂到学校未填报且未满员的专业,未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必须符合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学校专业为单位,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审查体检结果,若有计划缺额,将通过征集志愿补录;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在同一专业组内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依次按语文和数学的总分、单科成绩、外语成绩等排序。未被录取的考生,若服从调剂,将被调剂到组内未报且学校未满员的专业,未服从的考生将被退档。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有完备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设了入学“绿色通道”。对贵州省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按规定标准减免学费,已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不能重复享受该资助项目。资助标准和条件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的,将颁发贵州中医大学时珍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将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不会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务。对于以贵州中医大学时珍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行为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政策不符,以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依照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贵州中医大学时珍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贵州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白龙路9号

联系电话:0851-88657085、0851-88657086

联系邮箱:3607555922@qq.com

学校官网网址:https://www.gzyszxy.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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