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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平顶山职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8-06 17:03:42

2024年平顶山<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技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我校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全面考核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的国标代码为:50709,省内招生代码为:6313

第六条 办学地点:

1. 新校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顶山站西侧)

2. 园丁校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园丁路10号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

1.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2.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并处理招生中的重要事务。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的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要求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及卫生部相关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通过两个主要渠道发布:一是由各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章程及学校官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高考成绩进行录取,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各项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专业清”的原则,优先考虑考生的志愿。根据专业计划名额,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照第二志愿顺序继续录取,依此类推。如果考生的专业志愿未能满足且愿意服从调剂,将会被调剂到未完成招生计划专业。如考生不愿意服从调剂,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与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的专科招生控制线,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考生在录取时可适当享受省教育厅或高招办相关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九条 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若考生所在地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照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规定,则按我校的招生规则进行录取体育类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我校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时不设性别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考生的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招生体检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2024年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为:理工类4200元/年,文科类37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合作)学费按省教育厅备案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8人间400元/生/年,4人间800元/生/年;如有政策调整,将根据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校企合作专业的学费标准与非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不收取校企合作项目的职业技能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费用。如有乱收费现象,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5-7066975。

第二十五条 颁发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将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并统一进行电子注册,证书为“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助学金及贷款资助政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系列资助措施,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最高可以申请1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根据情况分为4000元、3300元、2600元三档;学院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300元/月。此外,优秀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院奖学金1000元/年等。

第二十七条 新生报到与资格复查:

1.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个人档案需转入学校

2.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取得学籍,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报名过程中存在虚假行为或其他违规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任何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将依法追究责任。考生和家长应警惕非法招生行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若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若本章程与学校往年招生规定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条 学校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顶山站西侧)

招生咨询电话:0375-70660777066088

联系人:赵老师、周老师

邮箱:68340848@qq.com

招生QQ群:667339693、628072835、793835617

学校官网:http://www.pdszy.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c.pds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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