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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农林大学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7-01 18:03:16

2024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fuji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福建</a>农林<a href=https://www.211g.cn/tag/daxu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大学</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提供了2024年福建农林大学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助学金信息以及学校地址等相关内容,以下是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福建农林大学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农林大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章程。

第二条 福建农林大学创建于1936年,经过8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农林学科为优势,兼具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个学科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属于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1. 学校全称及证书颁发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2. 学校代码:10389。

3.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本科高等院校,学制:除城乡规划、生态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动物医学三个专业外,其他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以上三个专业学制为五年。

4.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5. 学校地址:福州市金山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校本部);福州市旗山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63号;泉州市安溪校区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东二环路;南平市南平校区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兴华二路296号。新生入学报到地点请参照我校录取通知书。

6. 招生办公室及联系方式:福建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3789216,招生工作申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

7. 官方网站:https://www.fafu.edu.cn/学校官网),https://zsb.fafu.edu.cn招生办官网)。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三条 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为准。

第四条 考生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的报考条件。考生的电子档案中须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结果,且各专业没有性别限制。入学后,外语专业的主修语种为英语。福建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外语成绩按省内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各专业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及闽台合作项目亦适用)。患以下疾病者,学校有权拒绝录取

1. 严重心脏病(经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小,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并且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认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

2.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和代谢疾病、风湿性疾病。

4. 严重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疾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与依赖。

5. 慢性肝炎且肝功能异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 结核病患者除以下情况外可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

(2)肺外结核(如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一年以上未复发,且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异常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且无症状者。

7.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报考的专业包括:海洋科学、海洋资源与环境、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工程、生物育种科学、生物制药、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智慧林业、园林、蜂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及环境工程等。

8.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报考的专业包括:除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动画专业

9. 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等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不能报考的专业包括:除上述两类专业外,还包括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管理科学、商务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等。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考生的档案投递比例一般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00%至120%(某些省份和批次有特别要求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第七条 承认并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委员会认定的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录取。对于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其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分配。

第八条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范围内,所有非美术类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并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其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剂。调剂优先级按以下规则执行:所有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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