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5年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相关章程,包括学校简介、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定等,以下是详细内容,供考生参考。
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2025年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公正化,学院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鲁教学函〔2025〕1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855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所有与招生和录取相关的重大事项需集体研究决定。
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和申诉渠道,确保招生过程公正透明。监督电话:0531-86385151
选派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招生工作。所有与招生录取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应避免与考生有直接亲属关系。
第八条 监督机制
为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将组成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汇总并由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向社会公开。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材料不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九条 违规处理
任何在招生过程中违反规定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2025年我院计划单独招生(普通类)4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100人,综合评价招生500人。具体的招生专业和计划将通过学院官网公布(网址:https://zsbgs.jngcxy.edu.cn)。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将依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批复,并通过学院的招生简章及官方网站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的具体考试方案,将通过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考生,社会考生需具有高中阶段的毕业证或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
考生需先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方可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期间,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s://wsbm.sdzk.cn/gzdz/)选择“13855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并填写专业志愿,每名考生仅可填报一个志愿并设置服从调剂志愿。单独招生的考生需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择相应专业。
考生需按照我院发布的考试方案缴纳相关费用,缴费标准将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但需按照我院考试方案参加相应的考核。
所有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或缺失体检项目的考生将无法正常完成学籍注册,影响后续录取。
我院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专业选择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考试成绩,若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单独招生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需合格方可被录取。
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若某些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可将剩余名额调剂至其他专业。
录取结果将通过学院网站公示,若无异议,招生信息将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确认。
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将以全日制方式接受培养,享有与统招新生相同的待遇,但不能参加后续的春季或夏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院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收费,退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资助支持。具体资助政策和标准将依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将按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所有课程并通过考核后,将颁发“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同等待遇。关于“专升本”政策,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学院不会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务,任何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政策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项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31-86385086 86385100
招生咨询电话:0531-81296901 81296902 81296903 81296904
学院官网:https://www.jngc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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