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府新区信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5年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单招章程,包括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及录取规则等相关信息,以下是具体内容,供考生参考。
2025年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四川省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高职单招)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641;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民办;学历证书: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校在开展高职单招工作中,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机制,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四川省招考委和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并根据这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学校的单招工作方案。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全面负责监督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高职单招招生计划分为普高类和中职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公告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的录取工作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关于加分的政策,并依据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在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选择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且不同专业之间不设置分数差异。如果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将按照四川省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如果考生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高低调剂到未满额的其他专业。如果考生不愿意调剂,将被退档。如果考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被退档,产生的空缺计划不再进行补录。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要求。
第十五条 如果考生决定放弃已录取资格,需在2025年4月13日12:00前向学校招生处申请退档,逾期将不再接受退档申请。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及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政策执行。服务性和代收费项目将根据规定收取,并且严格遵循自愿原则,不得收费营利。
第十七条 学生将享有国家和学校相关的资助项目,资助标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的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录取的考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果未按期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到校后,学校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可能取消其入学资格。
邮政编码:620564
招生咨询电话:028-37393338、028-37393339
学校官网:www.tfic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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