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师范大学招生政策
本文详细整理了2024年陕西师范大学的招生章程,包括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标准、收费标准、奖学金政策以及学校的地址等方面的信息,希望对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
2024年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政策,结合教育部要求和《陕西师范大学章程》,为了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规范全日制本科招生程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公立高等院校,学校的中文名称为陕西师范大学,简称“陕师大”;英文名称为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SNNU。作为国家“双一流”高校,学校的标识码为4161010718,法定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设有雁塔和长安两个校区。雁塔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长安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第三条 本科招生涵盖多个类别,包括普通高考生(包括艺术、体育类考生、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高校专项计划等)、保送生、体育单招(运动训练专业)、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生、澳门保送生等,招生形式为全日制。
第四条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将获得陕西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情况,优先录取优秀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安排和领导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学校的日常招生事务。
第八条 招生计划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结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学校的办学条件,依据各地的生源状况和就业市场需求,制定全国招生计划。具体计划依据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后发布。
第九条 针对特殊类别如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不设置具体分省计划,按照年度招生总规模独立制定计划。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的生源需求,结合招生规模进行编制。公费师范生相关专业也会根据生源省份的需求和规定编制计划。
第十一条 在国家核定的招生总规模内,学校可预留最多1%的计划,主要用于调整生源结构以及处理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具体使用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进行。对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对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以各省的具体政策为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将依据当地改革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实施的高考加分政策,并将按照考生的最高加分进行录取,且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于不设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别,所有的加分政策将不适用。普通类招生在各专业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体检。报考公费师范生或有志从教的考生,还需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特别指出的是,对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1. 轻度色觉异常(色弱)的考生,不录取的专业有:化学、学前教育、生物科学、心理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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